超标排污严重违法 济南令11家单位限期治理
新闻中心 http://news.ce65.com/ 2008-05-14 10:25:00
13日从济南市环保局获悉,济南市11家单位因超标排污、违法情节严重上了“黑名单”,被实施限期治理。 济南市环保局日前举行重点污染源排放超标原因分析会,对全市62家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逐一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报请市政府,对超标排污、违法情节严重的济南东新热电有限公司、济南明湖热电厂、济南卢堡啤酒有限公司、济南化肥厂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西区污水处理厂、济南琦泉热电有限公司和山东威明汽车产品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实施限期治理。 济南市环保局要求,这11家单位要按照限期治理时间表,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治理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方能实施,废水治理方案须报主管环保部门备案。限期治理工程竣工后,须向市环保局书面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为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各限期治理单位须于5月31日前向所属环保部门报送限期治理工作计划,并从6月份开始,每月5日前报送治理项目进展情况。 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济南热力工程公司、济南世纪创新水泥有限公司、章丘日月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中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福胶集团东阿镇阿胶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市环保局下达了《关于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通知》,要求其进一步强化内部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记者 祝蕾) 来源:济南日报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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