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中国高新区发展的要素之四--明晰的知识产权安排
中国高新区发展的要素之四
--明晰的知识产权安排
柳卸林
首先是企业产权的明晰化。我国的科技型企业大都是在搁置产权求发展的思维下发展起来的。随着这些企业的不断发展,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北大方正,清华同方等公司都面临着如何解决产权的问题而发愁。几个公司都提出,产权问题是困扰企业发展的一个根本问题。这些校办产业不愿壮大起来,怕因此会受到学校的控制。只有深层次地解决传统体制遗留下来的问题,新老企业才会有一个更广泛的增长空间。
其次是科技人员持股制度的建立。对在高科技企业工作的人才,沿用过去的工资制度正在失去其原有的激励意义。在高技术企业,如何留住人才,发挥人才的聪明才智是激励机制的关键。在硅谷,流行的是给科技人员以企业股份,能否留住人是看公司的股票是否在涨。这样,科技人员的发展就与企业的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这是知识参与分配的结果。
在我国,由于计划经济的影响,许多现有的政策和法律对高技术企业的发展并不有利。工资制度是其中之一。但深圳人敢于打破这一制度,他们在80年代就大胆在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化、产权多元化,较早地实施了科技人员持股的制度。深圳开发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是35亿元资产,150亿元市值的大型高技术企业。它的发展得益于在1984年时就给当时的英籍华人,技术专家谭文荣以无形资产入股,比例达34%。这在当时的中国是不多见的。
从1995年开始,深圳就在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大力推行技术入股制度、科技人员持股经营制度、技术开发奖励制度等,在实践中找到了合乎科技与经济发展规律的知识资本价值的实现途径。目前,全市已有几十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推行员工持股经营而上升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企业焕发出新的活力;300多家民营科技企业推行了员工持股经营,出现了一大批以技术作价入股的新型高新技术企业,初步形成了符合高科技产业特点的、以保护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分配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
摘自《中国软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