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科学-我国科企孵化器问题与对策

近日在上海召开的全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工作会议上提出,我国各级政府在抓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应该变以往“上一个项目、投一笔钱、任命一批干部”的工作模式,把着力点放到具有创新“源头”作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上来。
据介绍,我国自八十年代末引进企业孵化器的概念,结合国情创办了为中小企业营造快速成长环境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0多年来,国家直接对创业中心的投资金达4300万元,引导各方面资金投入近10亿。现在,全国已建立了100多家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孵化场地总面积达到百万平方米,正在孵化的高新技术企业4000多家,培育成功的1300多家,企业年技工贸总收入达100亿元以上,从业人员10余万人。其中成都迪康制药、武汉凯迪电子等30家企业技工贸总收入超过亿元,120家企业被批准上市。
据了解,北京、上海、江苏、西安、成都等地区的创业中心呈现出可喜的发展态势,其对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的“源头”作用也在日益明显。许多孵化器的扩建工程还未完工孵化场地就预订爆满,不少孵化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由上海市科委和地区政府共同建设的杨浦基地是用旧厂房改造的,由于房价便宜、服务齐全,1.8万平方米孵化场地已被附近的上海交通大学商定,准备再建一个校园企业孵化器。
与会人士指出,虽然现在全国上下都已意识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性,但有些地方政府的工作思路并不明确,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主要表现在:
一是没有认情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应该做些什么用。有的地方政府仍然热衷于“上大项目、引资分钱”,不重视为培育中小科技企业创造生长条件的普通工作。有的地方甚至制定了政策不兑现,使一些留学生有后悔回国创业的感觉。一些人士尖锐地指出,政府部门的认识问题是孵化器建设中最大的障碍,只要转变观念,办法总会有的。应该认识到,如果总会有的。应该认识到,如果培育有自主权企业的发展步伐跟不上,将会使民族高新技术产业失掉许多进入市场的机会。
二是企业孵化器的运行机制问题。国家科技部对创业中心的定位是非盈利机构,可以从事经营活动,但收入应作为进一步发展的经费。从运作实践看,政府一次性投入到位,孵化器管理人员是事业编制并短少精干,大部分创业中心做到了既具备服务功能,又能满足生存需要。但有的地方让创业中心按企业机制运行,自负盈亏,这样便创业中心的性质变了味。
三是创业中心的服务功能不十分明确。创业中心的任务是孵化企业和培育企业家,因而不仅需要完善中心的信息化设施、融资服务等,还要根据培养企业家的需要提供管理、市场、贸易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有的地方把创业中心仅定位于孵化技术,服务功能不到位,将会影响企业的成长速度。
四是创业中心绝不是安排人员的地方。现在有的部门把创业中心当成安置下岗人员、或是亲朋好友的地方,这样既留不住一流的创业服务人才,还会降低孵化质量。与会人士认为,创业服务也是一种创新实践,只有一流的服务工作,才能吸引和留住一流的科技创业人才。
国家科技部副部长徐冠华在会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今后将从四个方面来强给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工作。首先,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创业中心发展的环境条件,重点抓好鼓励企业、支持中心发展的政策措施的落实。其次,抓好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自身建设,在做好全国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兴办各具特色的企业孵化器并促进技术交易、专利事务所、创业投资公司、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与创业中心的联网。第三,多元化发展,加快专业孵化器、大学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国际孵化器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大学、科技机构创业孵化器,吸引大学教师学生和留学人员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第四,加强培训和理论研究,提高管理人员90%以上具有大专本科以上学历,50%以上的人员熟练掌握计算机及一门外语,并受企业孵化器的专业培训。
据悉,国家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目标是将用5年的时间使其规模翻一番,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面提升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技术创新能力。到2005年,全国创业服务中心计划超过200家,孵化场地总面积达到160万平方米。
实践表明,作为国家和地方创新体系建设中最基础的一环,创业中心的建立不仅为社会创造了新的税源和稳定的就业机会,更重要的快速培育了一批创业者和高新技术企业,已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发展最快的闪光亮点。
参加会议的有关专家及国家科技部、地方科委的管理工作者认为,下世纪全球的经济竞争将会更加激烈,而高新技术产业群的崛起和壮大则是一个国家经济持久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要大力发展民族高新技术产业,就一定要为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具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创造局部优化的环境,使其“由小到大、滚动发展”,在市场竞争中壮大成为产业“巨人”。从这点上讲,创办和发展创业服务中心对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区域乃至国家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摘自北京科技报2000年1月17日